安宁区检察院 促进养老金规范管理 有效保护国有财产
日前,安宁区检察院在辖区开展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调研及监督检查工作时,发现存在养老金违规调整标准及发放情况,针对养老金管理存在的漏洞,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养老金规范发放,有效保护国有财产。
张某某是一名退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基本养老金标准被违规调整,于2019年7月16日死亡后依旧正常领取,共违规发放养老金2万余元,造成国有财产流失,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且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领取基本养老金。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关系,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安宁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行政机关严格履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法定职责,立即停止养老金支付并责令限时退还多发放部分,及时挽回国家财产损失,并对近三年来养老保险金发放情况进行逐人排查。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就辖区养老金发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困难等方面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对目前养老金经办机构还未建立与其他各级行政机关同步更新相关人员有效信息机制的实际情况,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建立互联办法,及时同步人员变更信息数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促进养老金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目前整治活动正在有效推进。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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