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更换
兰州晚报讯近年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频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源头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组织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消防、市场监管(工商、质监)、住建、公安、工信等部门,对辖区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外墙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新建或施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并按照责任划分对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依法从严查处。老旧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管理、产权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且无管理单位或产权不明晰的建筑,要将其列入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并及时组织实施,未彻底整改前,采取专门防范措施。同时,按照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员对村庄、社区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小场所、小单位进行排查,对不符合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公安、市场监管(工商、质监)、安全监管、消防、住建、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查处,依法督促彻底清除。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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