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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七批信访案件

2019-07-20 00:00:00 智能朗读:

    兰州晚报讯7月1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计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19件。7月16日交办我市的第三批15个具体问题中,属实14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9件。

    一、7月19日交办件情况:

    7月1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计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19件,其中涉及水污染1件(次)、大气污染5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态污染2件(次)、重金属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3件(次)、噪声污染12件(次)、油烟污染2件(次)、扬尘污染0件(次)、其他污染3件(次);信访案件涉及的区域中,城关区6件(次)、七里河区6件(次)、西固区5件(次)、安宁区5件(次)、红古区1件(次)、永登县2件(次)、榆中县3件(次)、皋兰县0件(次)、高新区0件(次)。以上部分案件为多重投诉。

    具体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309:七里河区建工中街8号楼下嘉峪关烤肉营业期间14:00至次日04:00,抽油烟机油烟扰民,噪音扰民。

    2.受理编号312:2000年开始,安宁区莫高大道鑫源街兰州众邦电线电缆厂机器夜间运转噪音扰民,排放毒气(橡胶味道),污染环境。

    3.受理编号324:安宁区沙井驿二十九佳园北侧50米至100米兰渝铁路编组站,火车刹车、鸣笛噪音扰民。曾向安宁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4.受理编号325:西固区广河路四季青街道四季青村西固电厂南侧100米处祁某某养殖场,养猪40头。因有村民举报在禁养区内养猪,臭味扰民,四季青村村委会告知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查处,西固区农牧局联合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四季青村委会7月18日下午将养殖场拆除。询问是否是督察组要求拆除的。

    5.受理编号332:(1)城关区曹家厅“长青后院”小区楼下的“佳得味”餐厅的室外抽油烟机,每天从早10点轰鸣到晚10点,噪声扰民。(2)兰州国际贸易中心裙楼,楼顶有十几台中央空调室外机和油烟换气装置,尚未启用,担心噪声超标。

    6.受理编号336:红古区张××利用职务之便占用河滩建采砂场,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致使国家投资项目受到经济损失。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7.受理编号346:城关区武都路交警大厦西侧鸿安小区内污水横流,蚊蝇滋生,垃圾不及时清运。曾向上级政府反映,未解决。

    8.受理编号347:榆中县小康营乡京兰水泥厂位于榆中县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9.受理编号351:城关区中山桥以东100-200米南广场侧黄河风情线围栏边,每天19:00至次日凌晨01:00,有人使用大功率音响唱歌,噪音扰民。

    10.受理编号355:2015年开始,七里河区工林路格兰绿都小区南侧50米处堆积大量生活垃圾,环境卫生脏乱差,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11.受理编号356:2018年8月份,有私人老板在榆中县金崖镇寺隆沟村北侧300米处削山,占用土地建设工厂加工塑料管,无任何审批手续,化工原料全天臭味扰民;夜间00:30至次日05:00,机器噪音扰民;排放红色粉尘污染环境。曾向兰州市国土局、榆中县国土局反映,未解决。

    12.受理编号357:永登县中堡镇中堡村三社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距村民住宅只有15米)24小时不间断排放黑色粉尘,机器噪音扰民。曾向兰州市环保局、永登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13.受理编号364:七里河区工林路伊锦嘉园东西两侧有十几个牛羊肉屠宰小作坊烧皮毛,臭味扰民。

    14.受理编号365:西固区马耳山脚下南山林场以东有一私人养狗厂,养殖凶猛大型犬类100只左右,狗叫声噪音扰民。

    15.受理编号366:西固区西固中路西固人家小区隔壁三期工程彻夜施工噪音扰民。曾向上级政府反映,未解决。

    16.受理编号367:安宁区安宁西路万里小区生活垃圾长期未清理,垃圾遍地,且小区内正在拆除旧楼,洒水抑尘措施不及时,扬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

    17.受理编号370:七里河区文化宫孙家台小区旁边雷坛河排洪沟西侧路段,下水井盖缺失,污水横流,臭气扰民。

    18.受理编号371:2019年7月13日,市民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城关区团结路9号芸生动物医院、西固区福利东路中天嘉园6号楼菲儿动物医院未办理环评表、违反环保“三同时”等问题。2019年7月16日,兰州市环保局官网公示批次受理编号23处理结果,其中针对芸生动物医院问题,城关区环保局未对该医院违反环保“三同时”的行为进行处罚,只宣传讲解随后结案。认为城关区环保局处理不当。西固区环保局对菲儿动物医院已经处罚,但未公示罚款金额。

    19.受理编号373:城关区临夏路街道静安门外11号下沟小街巷周边有4至5家烤肉店(尕羊烤肉、大漠烤肉、大自然烤肉等)每天21:00至次日03:00喝酒猜拳,噪音扰民;使用木炭烤肉,油烟扰民。

    二、7月16日办结件情况:

    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我市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核实、整改到位,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实施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现对7月16日交办的15个信访案件办结情况公示如下: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16日交办我市的第三批15个具体问题经核实,其中属实14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9件。具体查处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04:2017年5月,有人在永登县上川镇五联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内挖砂,破坏耕地。2018年6月、9月,曾向永登县土地局反映,未解决。2019年5月,再次向中央扫黑办反映后,市、县土地局现场查看,并责令上川镇政府十五日内恢复土地。截至目前,尚未恢复。

    责任单位:永登县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涉嫌违法当事人为兰州新区中川镇芦井水村村民宗某某。该违法行为自2018年6月5日起,由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介入查处。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018年7月10日和13日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之书》,但因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宗某某,截至目前处罚决定一直无法送达执行。期间,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17日赶赴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兰州新区中川镇芦井水村3社)寻找当事人送达未果。2018年9月26日,根据群众投诉,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再次联系违法当事人未果后,于2018年10月12日、17日依法向违法当事人邮寄送达执法文书但仍无人查收,于2018年10月23日被退回。直至2018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在网上公示中发现:违法当事人宗某某因涉嫌其他刑事犯罪已被公安部门逮捕,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原永登县国土资源局)暂时中止该案调查。

    2019年6月10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就该案件再次现场核查。为及时恢复生态环境,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决定先行由上川镇人民政府对该采砂点破坏的3.01亩集体土地(其中一般耕地2.5亩,未利用地0.51亩)进行恢复,目前该处采砂点已恢复。下一步,待违法当事人宗某某宣判服刑后,继续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该问题已办结。

    2.受理编号105:城关区东岗交警大队斜对面博远进口汽车维修厂,作业期间喷漆味道扰民。曾向城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管执法、辖区街道对位于城关区滩尖子361号的城关区博远汽车维修部进行现场检查。有喷漆房1间,存在喷漆现象。2018年按照全市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督促该单位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经监测污染物排放达标。但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喷漆房烟囱排放高度低于15米,且排放口朝向地面,废气违规排放。城关区依法进行了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款规定对该汽车维修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政府将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3.受理编号110:七里河区建兰路丰融逸园小区146号,甘肃震旦房地产开发商挖断146号楼房公共出水口,又将公共出水口堵死,导致出水口污水无法排出,流入燃气减压阀,存在安全隐患。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该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七里河区建兰路街道丰融逸园南侧,146号属于未拆迁的平房区住户。经现场核查,该件中反映的公共出水口实为该平房区域唯一一条雨水管网,不属于污水管网。震旦公司在开发丰融逸园小区时已新建雨、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并通过小区内铺设的地下管网排入市政管网,使用正常,不存在污水乱排现象。经与街道、社区了解,该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未产生生活污水。关于燃气减压阀安全的问题,区住建局已与天然气公司现场联系,天然气公司在燃气减压阀建设过程中已采取雨水防护措施,现场查看未发现有雨水流入该区域燃气减压阀内,不存在安全隐患。

    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114:(1)城关区九州大道九州东坪83路终点站左侧隔壁,凌晨02:00至04:00,有车辆在此处偷排污水,臭味扰民。(2)九州大道九州东坪83路终点站右侧隔壁九州主食厨房园区臭味扰民,已持续一两年。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城关区安排九州管委会现场检查、走访了解,部分环卫车辆在83路终点站周边(915路)污水检查井排放污水,个别环卫洗扫车在该路段周边私排少量污水。发现该问题后,九州管委会立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该区域加强巡查,并安排专人在83路终点站周边驻守,同时向环卫作业人员发放《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环卫车辆偷排污水的通告》,并召开环卫作业人员会议,禁止在该路段私排、偷排污水。同时在83路终点站设置警示牌,禁止倾倒垃圾及污水。此问题已办结。

    (2)此问题为重复投诉件,2019年7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污水处理站存在臭味现象,且未采取措施消除臭味。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兰州九州主食厨房食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站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污水处理站北侧点位硫化氢、臭气浓度超标。2019年7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执法人员向兰州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并制定臭气治理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投入实施;在臭气治理工作未完成前,通过喷洒除臭剂消除逸散臭气。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联合九州管委会对兰州九州主食厨房食品加工园区进行督导,要求加快对臭味问题的整改,在整改完成前持续通过喷洒除臭剂消减逸散臭气。

    5.受理编号118:榆中县和平镇袁家营村口(财大公寓以西,毅德商贸城以东)堆放有报废沥青油渣。残渣已存在1年有余,认为属于危险废物,要求尽快清运。

    责任单位:榆中县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现场核实,现场堆放的为和平镇袁家营村准备铺路回用的废旧沥青路面,不是沥青渣,属建筑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物。该路段为毅德城桥至村社土路便道,遭遇下雨天气时泥泞坑洼不平,给附近村民出行造成一定困难,加之此处地势较低,排水问题无法解决。2018年8月份,经袁家营村一社和二社研究决定,为防止雨水对回填后路面造成冲刷、损毁,在此处埋设排水管道,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同月,两社通过整修路面,将其作为便道和回填铺设材料。现阶段袁家营村委会正在完成铺设预算,抓紧筹备,过会审议后预计8月初完成铺设工作。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政府将督促袁家营村委会尽快完成铺设工作。

    6.受理编号122:城关区排洪南路甘肃六建金悦府项目部彻夜施工,扬尘、噪音污染严重。曾向当地政府热线和综合执法部门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甘肃建投地产金悦府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489号。该工地水泥罐车出入,车体轮胎不洁,存在扬尘污染的行为;夜间浇筑混凝土、装卸建筑材料等施工行为中产生噪音,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金悦府工地进行查处,并告知项目施工方夜间施工产生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并于2019年7月17日向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夜间停止施工,并安排嘉峪关路中队执法人员夜间在施工现场进行值守。强化整改措施,在基坑周边共设置喷淋头428个,基坑马道采用混凝土全部硬化,马道边坡采用混凝土喷浆固化,基坑内部基本无裸露土方,市生态环境局在现场设置了扬尘监控系统,督促施工方加大洒水频次,严格落实好“6个100%”抑尘措施。目前该工地夜间已停止施工。

    该案件已办结

    7.受理编号135:七里河区塑料厂瑞兴园北区后侧兰阿铁路运煤专线,每日00:00以后,货运火车经过时鸣笛噪音扰民,希望加装隔音装置。曾向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西站街道赶赴现场进行核查,该铁路专运线属周边企业及货物仓储拉运货物专运线,专运线个别点位与城区干道交叉通行,紧临部分居民楼院,不属于兰阿铁路运煤专线。该专运线拉运货物机车属兰州铁路局兰西机务段管辖。按照陇海线铁路总调度要求,该拉运货物专运线并入陇海线铁路主干线运行作业时间一般为凌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第383条规定,拉运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实施鸣笛警示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对铁路周边居民小区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噪声影响。七里河区政府立即致函兰西机务段,要求兰西机务段协调上级部门合理调度机车运输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夜间运输作业;不断加大人工巡检力度,在按照相关规定保障机车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鸣笛信号次数或不鸣笛。尽快请示上级部门,为专用线居民小区路段加配隔音设施,有效降低机车运行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同时加大对周边楼院居民的宣传力度,营造和谐的生活氛围。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经兰西机务段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尽快督促其为专用线居民小区路段安装隔音降噪设施,有效降低机车运行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8.受理编号137:城关区铁路局金轮广场,每日20:00-23:00,广场舞音乐噪音扰民,06:00、13:00-18:00高音麦克风噪音扰民。曾向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安排公安城关分局联合辖区街道、城管执法等部门及金轮广场办公室进行检查,重点对城关区和政东街金轮广场进行整治。目前,每天在金轮广场活动的群众粗略估计有500人左右。在检查的同时,公安城关分局安排铁路新村派出所对活动群众进行了宣传讲解和法制教育,群众表示理解并配合民警工作,主动调小音量,未违反金轮广场文化活动公约的最迟活动时间21:20的规定。由街道和金轮广场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2个劝导小组,其中金轮广场办公室每天派6名保安,街道派3名网格员对噪音扰民人员进行劝导。同时制订“金轮广场文化活动公约”,具体规定有音乐伴奏的活动在每日7:00-11:00、14:30-18:00、19:30-21:20之间开展,逢高考、中考等特殊阶段,要在考前半个月至考试结束时暂停有音乐伴奏的活动。同时,严控声源音量,减少噪声扰民。

    该问题已办结。

    9.受理编号139:城关区东岗东路省气象局家属院周边路段,大型客车和货车通行时,鸣笛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政府安排支队秩序大队及东岗大队进行核查。发现省气象局周边现有施工工地3处,其中2处工地未施工作业,仅气象局工地施工,有渣土车出入;夜间零点以后,向城关区运输生活物资的外地大型货车从兰州高速东口驶入,途经东岗东路进入城区,对道路两侧住户造成一定影响。针对反映问题,东岗高速大队民警深入辖区施工工地、客运公司和客运场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求所有渣土车必须办理渣土排放证和城区电子通行证,严格按照公安交警审批的线路、时间通行,违反审批事项的一律记3分罚款200元。道路行驶时自觉做到“禁止鸣笛,减速降噪”。大型客车在城区道路通行时坚决杜绝超速、鸣号等交通违法行为。管辖中队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车队负责人了进行约谈,要求渣土车及其他货运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辖区大队民警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客车鸣号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抄告客运企业加强内部监管,对客运车辆多次被处罚的,要求客运企业内部采取惩处措施,切实提高驾驶人遵章守法意识。同时开展夜间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无通行证通行、禁鸣区鸣号的大型货车一律进行处罚,同时加大主城区科技力量投入,安装声纳抓拍仪,对禁鸣区鸣号的一律由电子警察抓拍。

    目前通过采取约谈、内部宣传教育学习,增强驾驶人守法意识,加强管控等措施手段,已有效控制了车辆鸣号、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达到了降噪减污的目的。相关部门将常态化坚持这项工作。

    该问题已办结。

    10.受理编号142:西固区广河路桃园村村委会北面巷道内有6家养猪场(杨××养猪场、孙×养猪场、董××养猪场、高××养猪场、祁××养猪场、唐××养猪场)臭味扰民。”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西固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四季青街道办事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广河路桃园村北侧6家养猪场均属非规模养殖场户,现6家养猪场生猪存栏量总计为537头,养殖场设施简陋,造成周边空气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臭味。鉴于养猪场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2019年7月16日,西固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向6户养殖户下发了《责令搬迁通知书》,要求养殖户于2019年7月17日前对养殖地点进行重新选址,避免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并对现有简陋养殖场进行拆除。2019年7月18日,西固区现场核实6家养猪场猪舍已全部拆除完毕,同时,西固区政府安排相关乡镇街道在全区范围进行摸排,对发现影响群众生活且不符合养殖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关停取缔。

    该问题已办结。

    11.受理编号143: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银滩花园小区内所有垃圾已分类,但七里河区环卫局清运垃圾时将所有垃圾混淆运输,市民认为该做法可能导致环境污染。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七里河区环卫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处置。经现场核实,该小区有分类式垃圾投放点29处,垃圾分类后由七里河区收费所和小区物业公司共同清运。根据《兰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户数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均达到60%以上的要求,七里河区制定的实施方案中,2019年示范片区共6个街道,秀川街道不在示范片区范围。所以秀川街道银滩花园小区存在垃圾分类后垃圾混淆运输的现象,区环卫服务中心组织区垃圾分类办、收费所、清运队、小区物业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秀川街道银滩花园小区纳入厨余垃圾分类运输小区,安排车辆每天对银滩小区进行分类运输,加大秀川街道银滩花园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督促秀川街道和银滩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桶边督导,引导市民准确投放,确保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将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目标,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真正为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12.受理编号148:城关区黄河北砂坪村178-180号,佛慈大街旁易大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开始整修道路,但道路修复了一半后停工,车辆经过时尘土飞扬。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7月16日,市城管委安排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对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该道路不在易大天地建设规划红线内,不属于易大公司施工建设区域。该道路为兰州建投公司负责建设的“B423”号道路工程,并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移交的西段300米已基本达到通车条件。目前建投公司正在积极按照城关区政府制定的征迁方案,对该段道路的5院宅基地,面积约2800平方米进行征拆,建投公司待东段拆迁完成后,即可进场施工。另外,电力设施迁改由于供电公司停电计划未定,暂时无法施工。针对此问题。市城管委将督促建投公司继续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城关区政府、相关街道及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以及尽快完成电力迁改工作。督促建投公司施工单位每日对该段道路及时清扫保洁,定时洒水降尘,辖区执法中队加强工地巡查,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管控标准,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防止车辆经过时造成扬尘污染。市城管委责令建投公司对该段路进行多频次洒水降尘,安排辖区执法中队加大对工地巡查力度,责令施工方在停工期间做好围挡,及时清理清运垃圾,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管控标准。

    该问题已办结。

    13.受理编号149:市民认为黄河两岸修建人行步道,砍伐树木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责任单位: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19年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实施的黄河河道健身步道项目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为保证现状河滩树木不受破坏,施工中对阻挡树木,均采取树池保护或步道绕开方式处理。项目自开工以来,没有出现“砍伐树木”的野蛮施工现象,只是对局部枯死、劈裂及倒伏树木进行了景观整形修剪。经核查,2019年4月30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兰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法》第三十二条、《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法》(水利部令第43号)第六条之规定,在相关水文监测保护区内,对阻挡水文测船及测流缆道正常运行的43株垂柳全部予以清障砍伐。同时要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加强黄河河道健身步道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设计,加强现场管控,坚决杜绝施工期间发生砍伐树木现象,确保黄河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该问题已办结。

    14.受理编号154:西固区西固中路昆仑桶业(原兰州制桶厂),生产期间,烟囱冒出白色夹杂青蓝色烟雾,油漆挥发物,无组织排放情况严重,生产后有1-2厘米蓝色油漆点掉落在居民车上和窗户上,影响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企业烘干工艺采用燃气锅炉进行烘干,有烟气排放,在2018年4月以前,该企业喷涂所用原料为油性漆,其厂区内车辆上有少量油漆点。自原料改为水性漆后,无此类情况发生。2019年7月18日,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污染源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合格。

    该问题已办结。

    15.受理编号155:城关区雁滩路兰雁小区临街楼内侧,有不知名噪音源四五个,产生噪音时间不固定,夜间尤其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8日16点前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噪声来源于该小区临街餐饮单位后堂风机,经城关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新老唐家烤肉店、胖尔萨烤肉店噪声超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新老唐家烤肉店和胖尔萨烤肉店2家下达《环境保护限期治理项目任务单》,要求以上两家单位立即开展噪声治理工作,如未按期完成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依法进行予以处罚。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政府将督促2家烤肉店尽快完成噪声治理工作。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7月12日-8月12日每天8:00-20:00。)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杜志超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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